纳税人涉税信息查询

基本信息
基本编码 452030059000 实施编码 11450200007603453B3452030059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450200007603453B3452030059000 实施主体编码 11450200007603453B
前置审批事项名称 暂无 前置审批实施主体 暂无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实施主体 国家税务局柳州市税务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到现场次数 1次
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办件类型 即办件 行使层级 市级
办理地点 柳州市文昌路66号市政服务中心一楼
通办范围 暂无 数量限制 暂无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暂无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暂无
监督电话 0772-2620002 咨询电话 0772-2625965、2625955
联办机构 暂无 是否收费
行使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涉税信息查询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1号)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涉税信息查询,是指税务机关依法对外提供的信息查询服务。可以查询的信息包括由税务机关专属掌握可对外提供查询的信息,以及有助于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税收信息。   涉税咨询、依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办法所称涉税信息查询。
权限划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涉税信息查询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1号)(2016年6月30日发文,2016年6月30生效)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涉税信息查询,是指税务机关依法对外提供的信息查询服务。可以查询的信息包括由税务机关专属掌握可对外提供查询的信息,以及有助于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税收信息。   涉税咨询、依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办法所称涉税信息查询。
权力来源 暂无 委托部门 暂无
是否容缺受理 容缺时限 0
容缺补正方式 办理进度查询途径
受理条件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涉税信息查询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1号)(2016年6月30日发文,2016年6月30生效)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社会公众对公开涉税信息的查询,纳税人对自身涉税信息的查询。
第七条 纳税人可以通过网站、客户端软件、自助办税终端等渠道,经过有效身份认证和识别,自行查询税费缴纳情况、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涉税事项办理进度等自身涉税信息。
第八条 纳税人按照本办法第七条无法自行获取所需自身涉税信息,可以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税务机关应当在本单位职责权限内予以受理。
审查方式及标准 一、书面审查。审查标准如下:1.申请人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不得虚构、伪造或编造事实;税务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完整性审核;2.申请资料应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填写或打印,做到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整洁,不得涂改。文书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完整、准确,复印件资料经申请人签名确认并注明日期,受理人员应现场核对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3.相关申请表格应由申请相对人、申请单位填写并签名、加盖单位公章。"
办理公示 年检或年审
是否有联办机构 暂无 办理时间 工作日:09:00-12:00 13: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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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信息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暂无 是否有联办机构 暂无
窗口名称 柳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税务窗口 窗口电话 0772-2625965、0772-2625955
四办 暂无 审批结果类型 暂无
审批结果名称 暂无 审批结果样本
交通指引 可搭乘快2号线、90路、76路、34路到市民广场站
地图定位 查看地图定位 是否证照联办 暂无
网上办理深度
中介服务 暂无
是否有数量限制 暂无 数量限制 暂无
数量限制情况说明 暂无
是否证照分离 暂无 改革方式
是否网办 是否智能审批
是否代办、帮办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暂无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暂无
送达付费方式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暂无
服务主题
面向自然人事项主题分类
暂无 服务主题
面向自然人地方特色主题分类
暂无
服务主题
面向法人事项主题分类
暂无 服务主题
面向法人地方特色主题分类
暂无
行政复议 暂无
行政诉讼 暂无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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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程序
设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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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办理材料及目录
材料名称材料填写样本来源渠道纸质材料材料必要性填报须知详情
办理条件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涉税信息查询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1号)(2016年6月30日发文,2016年6月30生效)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社会公众对公开涉税信息的查询,纳税人对自身涉税信息的查询。
第七条 纳税人可以通过网站、客户端软件、自助办税终端等渠道,经过有效身份认证和识别,自行查询税费缴纳情况、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涉税事项办理进度等自身涉税信息。
第八条 纳税人按照本办法第七条无法自行获取所需自身涉税信息,可以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税务机关应当在本单位职责权限内予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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